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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搞好服务,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服务者、展示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
3.全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准确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九要”“九不得”工作要求,既要“亲”而有度,也要“清”而有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4.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对第三方评价、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不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在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排名靠后的严肃追责问责。
5.对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懒政怠政、失职失责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
6.对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等财物,违规接受企业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借用企业钱款、住房、车辆等违反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7.对违反执法监管等有关规定,滥用自由裁量权,向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增加企业负担的严肃追责问责。
8.对以刑事案件名义等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逮捕、留置等措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严肃追责问责。
9.对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企业合理诉求不解决、不上报,置若罔闻的严肃追责问责。
10.对其它影响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做深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用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376-3800707
举报邮箱:pzs3800968@163.com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纪委
信阳市平桥区监委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