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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卫生院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

转载 2021/11/15 09:49:29 发布 来源: 作者: 514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关于子路镇卫生院违规违法

使用医保基金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罗山县子路镇卫生院 

违法事实:罗山县子路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小额门诊(家庭账户)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以上行为涉及56人次,涉及医保基金35934.80元。 

处罚内容:责令罗山县子路镇卫生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人民币: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肆元捌角,¥35934.80元,并处以违法使用医保基金四倍的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元二角,¥143739.20元。 

罚款金额(万元):14.3739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3.5934.80 

处罚决定日期:2021-10-18 

处罚机关:罗山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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