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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一残疾千万富翁,状告亲生儿子掠夺家产使自已生活困难

转载 大洋洋2022/04/14 10:03:59 发布 来源: 作者: 820 阅读 0 评论 59 点赞

许远江自述:我是一退役军人,身体素质好。一生流血流汗拼命挣得家产几千万元 1许老三沙厂;许老三停车场;貔貅山庄;信阳市上天梯远鸿保温材料公司;羊山新区东方经典A6号楼3单元205商住房;工业城闵岗组的老房屋等。为儿女成家立业我倾尽心血,给他们有车有房,全都过着舒适富足生活。当我在劳作打拼中炸掉左手,成为残废,失去以往挣大钱的能力后,遭妻子查某某嫌弃,她便抛弃我与他人鬼混。儿子许某强和他妈串通一气,强行霸占了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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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迫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分割给我一半财产。然而许科强与其母合谋撵我净身出户,阻止法院给我财产,并先获悉法院判决结果,不让法院发判决书,于是密谋策划了以合法形式掩盖他们非法霸占财产目的。随之制作出《和解笔录》、《赡养协议、《赠与协议》、逼迫我签名,却没给我一分,本来是2020年5月13日签名,而制作的“和解笔录”、“赡养协议”、“赠与协议”日期均写2020年8月24日。并明确讲,不签名不让法院判离婚。我在被控制、胁迫,又没文化,不懂且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才违心签,法院判决书准许离婚,判决许老三停车场归我,判决书也在8月13日发给我。不久我即提起撤销赠与协议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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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法律效力。赠与协议是许某强与其母等人恶意串通,事先策划制作打印好逼迫我签名的。许老三停车场是最后一项财产,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归我许远江所有,而我还没有得到判决书,所以许科强等人就事先作出不伦不类的不具有约束力的“和解笔录”及“赡养协议”。场所均在法院,2020年8月13日几人围着我强迫我签的,根本不存在我自愿,不存在真实意思表示。还有法院判决书送达也是2020年8月13日。这种时间上的高度一致,地点一致,那么的统一是巧合吗!!可见是形式上规避法律,也足以证明事实上的欺诈胁迫情形存在。应按《民法典》第148条、150条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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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占去的停车场并未依法变更到许某强名下,属非法占有,尚不是赠与合同关系。

就许某强所谓积极履行了赡养义务,此根本不是事实,系许某强用谎言欺骗法院,是弄虚作假,实际是许某强见我人老身体残疾,今后是他的累赘,他曾多次当面咒我死,也绝不会还给我任何财产。还唆使他儿女骂我是老狗,其全家都盼我早死,不仅如此还经常在电话里辱骂我,咒我,故意打搅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我才拒接他的电话,这便成了他拒尽赡养义务,反说我拒收赡养费的理由。

许某强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掠走我全部财产,断绝我生活出路,所谓赠与协议绝不是我许远江真实意思和自愿的,确属欺诈、胁迫,亦是阴谋圈套。

请求社会谴责这个不孝之子的大逆不道行为,请社会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一片生活之地,让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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