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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贩卖毒品罪......信阳一起13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原创 大洋洋2022/06/17 11:46:41 发布 来源:潢川县法院宣 作者: 423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近日,潢川县法院适应疫情防控要求,通过互联网庭审、远程提讯,依法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侯某操等13人分别被控强奸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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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8月,被告人侯某操刑满释放后,为快速攫取经济利益,并着手准备对罗山县KTV等娱乐场所的“公关”进行管理控制、垄断,利用其在社会上的恶名,纠集、笼络、教唆、操纵、指使被告人黄某某等6人多次实施强奸、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候某操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黄某某等6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某某等9人(含另案处理的3名被告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侯某操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严重扰乱了罗山县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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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侯某操等13人,结伙作案,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强奸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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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中

该案共13名被告人,分别羁押于信阳辖区内3处看守所,开庭前,刑庭庭长董飞分别与检察院、辩护人、三地看守所沟通、协调,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进行庭审。召开庭前会议,解决回避、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进行证据展示,对举证质证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定罪量刑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

历经两天半线上庭审,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2022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潢川县法院在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保障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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