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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改善土壤墒情和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按照省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通知要求,经县政府批准,新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1月11日20时至15日20时。
二、作业区域:新县全县区域。
三、作业装备:“BL-1”型人工增雨专用火箭发射系统。
四、作业装备周边50米为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出入和围观。
五、在作业区域发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搬动、拆解或储藏。
新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376-2962120、18211789538。
地址:新县董店将军南路(县气象局一楼)。
特此公告
新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