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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固始廖某酒驾发生车祸,致1人死亡!

转载 大洋洋2023/02/26 09:32:01 发布 来源:固始交警 作者: 510 阅读 0 评论 6 点赞

醉驾违法行为曝光:

案例一:

2023年02月11日01时27分许,固始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固始县红苏路国源超市门前附近路段巡逻执勤,现场拦停沿红苏路由南向北行驶来的一辆号牌为苏BG71N*灰色丰田牌小型轿车,经查,该车驾驶人叫汪某,民警经对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驾驶车辆时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104mg/100mL。汪某系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二:  

2023年02月03日22时28分许,固始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附近路段巡逻执勤,现场拦停沿陈元光大道由西向东行驶来的一辆号牌为皖C3168*黑色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驾驶人叫徐某,民警经对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驾驶车辆时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139mg/100mL。徐某系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隐患路段:

地点:204省道李店乡杨圩村十字路口

存在隐患:无警告、指示标志

交警提示:经过该路段时,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不争道抢行,正确开启灯光,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典型事故案例:

2023年1月18日12时04分许,一辆小型轿车沿31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河南省固始县石佛店镇松山村路段时,遇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沿312国道东侧路边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右转弯横过312国道),两车发生相撞,事故致三轮电动车车主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终生禁驾:

2022年10月31日05时38分许,廖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固始县中山大街与红苏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廖某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固始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拒绝酒驾、拒绝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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