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投诉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转载 大洋洋2023/04/10 12:43:30 发布 来源: 作者: 489 阅读 0 评论 18 点赞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相关事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qZcMHQ3etIVmVswn5PQOw? 提取码: ttd6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查阅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376-313002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园区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LHDW4G_sogjo7eIAM7B7g? 提取码: kae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472201212@qq.com

信函邮寄地址: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376-313002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4月10日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