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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由固始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的规范招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计划深入相关教育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的;
(二)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的;
(三)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的;
(四)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的;
(五)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的;
(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的;
(七)外地学校在本县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生、空挂学籍学生的;
(八)教师指使、授意、误导、强迫学生填报志愿或违背学生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收受他人财物的;
(九)学校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的;
(十)招收无录取通知书学生或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的;
(十一)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招生的。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376-4997919
网络举报:
http://henan.12388.gov.cn/xinyang/gushixian/
来信举报:固始县信访局固始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5200)
来访举报:固始县信访局(群工部)信访接待大厅二楼203室县纪委监委接谈室。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固始县纪委监委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