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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南湾湖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信阳市浉河区南湾湖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南湾湖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环南湾湖的浉河港镇、董家河镇、十三里桥乡、谭家河乡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生态湿地、生态护岸及垃圾清理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十八里庙发投公司
联系人:徐弘毅
联系电话:18790419537
邮箱:shqftgs@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371-66857887
邮箱:kerenkeji@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1)《信阳市浉河区南湾湖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_42yze8d5KJUofn1nin1A?pwd=cgat
提取码: cgat
(2)纸质版报告查阅地址:可至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uop_lmHpP4IrbLLC3v41Q?pwd=cp4v
提取码: cp4v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