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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切实纠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粮补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2020年以来全区范围内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涉粮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巡察审计整改情况;
(三)群众举报的相关事项。
二、整治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着力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在涉粮补贴资金申报、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全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本地编制的补贴发放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的发放标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等问题;
(二)应补未补、补贴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等问题;
(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不应享受政策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四)发放对象错误、补贴面积不准确等问题;
(五)应通过“一卡通”发放却以现金发放、违规代管“一卡通”、未及时更新调整农户信息等问题;
(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补贴资金等问题;
(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监管不严、责任虚化等问题;
(九)补贴发放程序不规范、未按程序公示公开、未按要求归档管理补贴发放相关资料等问题;
(十)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解决群众诉求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问题;
(十一)涉粮补贴领域的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376-6607115
短信举报: 17651701921
网络举报:
http://henan.12388.gov.cn/xinyang/shihequ/
来信举报:浉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464000)
来访举报:浉河区行政路6号浉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电子邮箱:shqjfs@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浉河区纪委监委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