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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豫人社文(2022)167号》文件精神,请全区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原破产企业转灵活就业人员、原粮食系统买断人员、原乡镇机构改革买断分流人员、烟草零售参保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转灵活就业人员等自由职业者参保人员),在2023年度缴费时间结束(2023年12月25日)之前缴纳全部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过期后欠费计划将在社保系统内自动取消,未按时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不能再补缴,请大家及时足额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欠费;从2024年1月1日起,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欠费(即不能补缴以前年度欠费)。
特此通知!
信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