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审计出各种资金乱象!信阳市商城县最新公布,涉及多家单位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县区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审计出各种资金乱象!信阳市商城县最新公布,涉及多家单位

转载 大洋洋2023/12/26 11:18:46 发布 来源:商城县政府 作者: 211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近日,商城县政府网站公布《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度,商城县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或者在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管理不严问题,导致出现超支、应收未收、重复支出。

《报告》详情:

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非税收入中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017 万元。

(二)县财政超范围列支土地出让金 929.42 万元。

(三)部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76.94 万元。

(四)部分项目单位超范围使用政府债券资金 50 万元。

(五)部分项目单位债券资金结余过大,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六)县佳讯公司应缴未缴预算结余资金 23.69 万元。

(七)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资金滞留 758.04 万元。

(八)县财政未提取保障性住房基金 433.33 万元。

(九)县财政未按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 127.37 万元。

(十)部分专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1.县商务中心区幼儿园项目项目整体进展缓慢。

2.部分乡镇敬老院综合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超合同工期,工程进展缓慢,工程未完工、未投入使用。

(十一)冷藏保鲜设施闲置,涉及资金 3.84 万元。

(十二)5 个项目单位无依据预留质量保证金 44.77 万元。

(十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金源公司)注册资本不达标。

(十四)县财政局机关及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9.41 万元。

预算执行延伸审计单位审计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预算执行延伸审计单位 4 个,即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交警队、县总工会。

(一)2022 年度收支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县住建局等 4 个预算执行单位实现各类收入合计13829 万元,当年发生各类支出合计 13902 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3万元,加上年盈余 1579 万元,累计盈余 1506 万元。

(二)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 年度,县住建局等 4 个预算执行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11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 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 1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超预算额度列支费用 153.12 万元。其中:县交通局机关超预算支出 150 万元,资金来源为向所属农村道路管理所借款;县交警队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2 万元。

2.县交通局所属农村道路管理所超预算范围列支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 名在编人员工资 11.95 万元。

3.县总工会应收未收 11 个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 10.45 万元。

4.部分单位违规支出 5.31 万元。其中:县交通局机关劳务工资支付清单不实涉及合同金额 3.8 万元、县交通局所属农村道路管理所因税率计算差额多支付工程税款 1.51 万元。

5.县住建局所属金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复发放驻村补助0.11 万元。

6.县住建局所属平顺造价师事务所和金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应缴未缴门面房租金收入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1 万元。

7.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县总工会尚有应上解工会经费 65.12万元,未上解市总工会。

8.县住建局所属平顺造价师事务所经营服务性收费 12.71 万元未及时缴存银行账户(或财政专户)。

9.县住建局所属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服务中心罚没收入4.65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10.县交通局所属地方海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146.94 万元。

11.县交警队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前列支汽车燃油费 36.91 万元。

12.县总工会资金使用绩效过低。

13.对县总工会乡镇工会经费补助使用情况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为部分乡镇使用工会经费补助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在乡镇工会经费专账内进行登记。

14.部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不到位。其中:县住建局机关虽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但未实际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县交通局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发现的问题

1.县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朝九晚五”午餐供应项目未经政府采购,涉及资金 74.5 万元。

2.县科协应缴未缴“县科技馆房屋回收前期补偿金(2020 年结转)”11.59 万元。

3.部分单位超预算列支扶贫及乡村振兴经费 11 万元。其中:县委党校 7 万元、县招商服务中心 4 万元。

4.部分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54.41 万元。其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7 万元、县就业服务中心 13.51 万元、县委统战部1.5 万元、团商城县委 1.18 万元、县司法局 0.52 万元。

5.部分单位多支付费用 2.5 万元。其中:县融媒体中心多支付税金 1.45 万元、县司法局多支付税金 1.05 万元。

6.县司法局违规列支失业保险个人部分费用 0.34 万元。

7.县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与交通、林业和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配备重复,导致有 5 人重复领取不同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

8.部分单位未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其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13.98 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县大数据局 2022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7.51 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