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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让农民工安“薪”不忧“酬”!

转载 大洋洋2024/02/11 09:25:18 发布 来源:潢川法院 作者: 208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年关将至,我的工资要不回来怎么办?”

  “不用忧‘酬’,潢川法院让您安‘薪’!”

  2014年,申请人王某某在被执行人刘某某承包的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刘某某拖欠其王某某劳务费38210元。2015年,申请人王某某又在被执行人祁某某承包的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祁某某欠其劳务款15130元。王某某多次向刘某某、祁某某追讨无果,于是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某和祁某某仍未支付,2023年12月底,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分到速执团队。

  临近年关,劳务薪酬案件的执行结果关乎着群众能否“过好年”。执行法官许振威收案后,迅速研判案情,为两起案件开启快执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执行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金融账户。账户冻结后,两位被执行人仍未主动支付张某劳务工资。

  执行法官考虑到祁某某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决定先与其进行沟通,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祁某某表示第二天会到法院解决此事。第二天祁某某如约到院和执行法官进行沟通,尽管执行法官多次强调未履行的法律后果,但祁某某仍假意拖延还款时间,执行法官见祁某某并不真正想还款,于是对其下达拘留手续。祁某某迫于威慑,表示愿意打电话凑钱还款。祁某某边打电话边碎步走至门前,突然一个加速夺门而去,执行法官立刻去追,最终被带回法院,祁某某眼看不还钱就要被拘留,才开始真正打电话筹钱,最终一次性付清执行款。

  在另一起案件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某,未有人接听,于是来到刘某某家中敦促其履行义务,刘某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接待室内,刘某某仍旧态度恶劣,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劝诫,并就其拖欠薪酬将面临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法律后果进行释明。迫于法律威慑,刘某某当场支付了王某某的劳务费。

  “要不是法官帮我们执行,这个年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拖欠十年的劳务款终于发放到位了,我们终于可以踏实过年了!”王某某激动地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许振威法官的手中,为法院点赞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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