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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淮滨县纪委监委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擅离职守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机关单位、商超饭店、加油站等重点场所,严查严防节日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文明过节、清廉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4月4日至6日,县纪委监委干部作风督查组对台头乡、邓湾乡、芦集乡、马集镇、王家岗乡、王店乡、期思镇、谷堆乡、张庄乡、固城乡、赵集镇、栏杆街道、滨湖街道等乡镇(街道)值班值守、公车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月4日,派驻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和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人大机关、统计局、交运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妇联、政协机关、科协、政府办、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直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饮酒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月5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和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编办、市发中心、造船园区、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党校、城市管理局、林业局、供销社、信访局、农机技术中心、应急管理局、残联、县委办等县直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饮酒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月6日,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和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气象局、民政局、政府办、史志办、乡村振兴局、外贸集团、网信办、退役军人事务局、产业集聚区、审计局、文广旅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统计局、科协等县直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饮酒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将以“节点”为“考点”,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拧紧节日安全“责任阀”,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崇廉尚洁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