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6月11日下午,罗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将现场查获的一涉枪案件移送高店派出所后,高店派出所快速反应,迅速对该案进行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该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并缴获一把步枪、三枚子弹、八枚弹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6
年6月11日下午16时左右,赵某(男,汉,54岁,户籍地驻马店西平县人)等人来在罗山县尤店乡罗塘水库边上试枪,后我局巡特警民警赶到现场,现场查获
枪形物品一支及3枚疑似子弹。6月12日上午,涉案当事人之一的赵某,因非法持枪被行政拘留五日。6月16日上午,经信阳市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枪形物品可
以认定为枪支,其属以火药为动力的民用制式枪支,3枚疑似子弹为国产小口径步枪弹,其属民用制式弹药。高店派出所依据鉴定意见,及时将此案转刑事案件继续
侦办。6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高店派出所正在对涉案其他人员、枪支、弹药来源等仍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