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信阳市纪委召开全市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头条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信阳市纪委召开全市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

转载 新县微生活2016/10/14 20:17:18 发布 来源:清风信阳 作者:佚名 1385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10月13日,市纪委召开全市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观摩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将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市推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金志、市监察局局长严谨、市纪委常委刘耀林、吴昊出席会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拜玉宝、正处级检查员郝金超应邀到会指导。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监察局长或副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纪委书记,市财政、公安、民政、卫计委、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农机、畜牧、人社、扶贫办13个部门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现场会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午,到平桥区平桥办事处十八里社区居委会、陆庙办事处陆庙村和息县曹黄林镇凉亭村、杨店乡杨店村4个村,对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现场观摩。下午,在息县召开会议,会议由市监察局局长严谨主持,平桥区、息县、新县、潢川县分别介绍了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试点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金志就下一步开展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和深化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拜玉宝作了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金志在听取4个试点县(区)的汇报后,就下一步如何在全市做好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和深化提升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刘金志指出,基层乡村“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是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村级事务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载体。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是巩因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基层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不断加大力度,通过对“小微权力”监督,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管,让群众更多的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要学习试点,大胆创新,建立管用有效的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

    要把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四个一”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编制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要细化村组织、村干部等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绘制权力事项流程图,实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要实行三级联动监督,紧紧抓住权力行使过程核心环节,构建纪检监察监督—村监会监督—基层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

    ---三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乡、村共同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要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督查考核,把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实绩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把评定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批评,甚至严格进行问责。要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并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确保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顺利开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刘金志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把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号工程”,坚持已有成功做法和经验,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定期研判。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坚持“一案双究”,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要进一步深化“四个一”,切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要坚持和深化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四个一”工作,不断强化措施,确保规范运行,发挥“四中心一平台”监督阵地应有的作用。要继续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每年筛选1-2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并建立机制制度,巩固治理成果。对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市级负责线索排查,县乡负责直接查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推动县乡党委、纪委切实履行责任。

    三要认真贯彻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部署,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要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部署,加大对各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扎实开展“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通过宣传发动,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进支部的党性党规教育、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监督、管理服务五项责任落实到每个党支部。

    四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水平。要畅通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渠道,用好市县两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系统,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集中督办、快查快结。要综合协调党风政风类问题纪律审查,引导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党风政风类问题查办力度。要改进和完善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形成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常规检查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拜玉宝对我市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拜玉宝指出,信阳市试点推广乡村“小微权力”综合治理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是全省乡村治理体系的好模式、好样版,是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信阳市在管好村级“小微权力”方面探索出了可供普及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试点的工作效果是明显的,得到了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拜玉宝要求,信阳市要在现有基础上,再探索、再创新、再提高,以创新的理念引领工作,以长效的机制推进工作,以实际的成果检验工作,打造具有信阳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引领作用。要及时总结平桥、息县等试点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狠抓规范运作,健全配套制度,使之更加精细化、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尽早把点上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不断探索,创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好模式、好方法。

    二是注重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基层“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与省纪委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全省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试点、开展专项治理和健全完善机制结合起来,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基层责任。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发挥案件查办的引领和震慑作用,聚焦个案,“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例来指导推动工作。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层层传导压力,促使基层干部坚守底线、依规履职。

    会上,还书面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