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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转载 聚焦淮滨2017/04/01 23:10:00 发布 来源:清风信阳 作者:佚名 593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2017年清明节将至,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规守纪,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严禁公车私用及使用公车迎来送往;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游玩、踏青等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参与赌博活动等;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等;

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查快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信阳市纪委监察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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