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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不慈,信阳一女子不但不抚养亲生子却.....

转载 2017/04/17 20:48:27 发布 来源:息县法院 作者:佚名 62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4月15日,周六,8点刚过, 执行局喧嚣不断,有来谈和解的,有主动履行的,有催问案件进展的,还有来找干警诉苦的……执行局里似乎不存在周末这个概念,每位干警都行色匆匆丝毫不见周末的轻松。

    执行局各执行组正有条不紊的奔赴各个执行地点,此时走廊里突然传来一阵叫嚣声,一个女子的声音格外尖利高亢。法警迅速反应立刻打开执法仪找到声音源头,一个抱着孩子的女子和一位瘦弱的老人正在争执着什么。

    经了解两人是因一起子女抚养费纠纷发生争执。女子王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与李某荣结婚并育有一子,期间二人因琐事争执不断,2014年李某荣起诉离婚,息县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子由李某荣抚养,其父李某喜帮助照顾。王某不服,上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改判婚生子交由王某抚养。

    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将孩子扔到李某荣父亲李某喜家便不知所踪,无奈李某荣于2015年再次将王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因孩子一直由李某荣家人照顾不宜变更生活环境,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子李某由李某荣抚养,王某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王某置之不理,甚至对孩子也不闻不问。李某荣是家中独子,母亲早早过世,是父亲一人将他拉扯大,家中还有一位八十多的老奶奶要照顾,当年为了结婚已经是倾尽家中所有。如今,为了维持生计李某荣只有外出打工,而他的父亲如今已经六十多岁,既要照料年迈的母亲又要保护尚年幼的孙子,生活的重担早已压弯了他的腰。李某荣很心疼又毫无办法,王某的无情令李某荣齿冷。

    2016年李某荣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王某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最近王某才回到家乡,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王某带到了执行局。期间王某始终态度蛮横,并一再向李某荣父亲叫嚣。

    办案法官经了解得知,王某已经再婚,因为对前段婚姻始终心有怨愤所以不情愿支付抚养费。干警一再向其解释抚养费是用于孩子的成长,作为一个母亲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能因为婚姻解除就一并连孩子也置之不理。

    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无法打动固执的王某,但陪同她来的现任丈夫是个通情达理之人,他当场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并一再帮助安抚情绪激动的王某。顺利领到抚养费的李某喜一再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孙子已经开始上学了,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这笔钱恰好解了燃眉之急。

    王某作为一个母亲本应给予孩子悉心的照料,即使已经离婚,对孩子仍有抚养义务,但是却因为与前夫之间的纠纷对孩子置之不理,身为一个母亲王某的行为既是失位又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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