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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老城警方连续开出十万元大罚单,来看看是因为啥!

转载 2019/01/25 22:21:16 发布 来源:信阳公安 作者:佚名 1394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近日,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连续开出多张反恐大罚单,罚款总额达30余万元。

  反恐罚单1

  1月6日,民警在对火车站附近某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多个房间存在入住两人只登记一人身份信息行为。且该酒店此前曾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被责令整改。老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处以罚款十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反恐罚单2

  同日,民警在对民权路某宾馆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存在经责令整改后仍未按规定如实对客户身份进行登记查验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该宾馆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老城警方处以罚款十万元和一万元的处罚。

  反恐罚单3

  1月16日,民警在新华东路某酒店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身份信息。经查,该酒店多次因此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该宾馆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老城警方处以罚款十万元和一万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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