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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号上午,罗山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大队接到人民群众求助:其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希望帮助寻找。
经过询问,求助人为城关居民孙某(女),其于7月27日下午5时许一行七人从郦水花园小区门口分别乘坐一红一蓝出租车到东街县直幼儿园附近下车。由于下车匆忙,随身携带的保健席遗落在蓝色出租车上。大队视频监控员根据孙某提供的时间、路线、车辆特征及其他细节,沿路调取视频监控,寻找出租车信息。视频监控员经过耐心筛查,反复与失主沟通具体细节,最终锁定物品被遗失在车牌号为豫ST24XX的出租车上,通过“以车找人”,最终找到车主李师傅,李师傅当即返还了孙某的遗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