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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拘传 女儿替父履义务

转载 2017/10/16 13:31:55 发布 来源:罗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832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爸,你回来跟法官们到法院去,商量一下把欠款还了。”电话中,被执行人罗某的女儿一直劝说罗某到法院跟申请人协商偿还欠款。10月12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执行人罗某不在家中,罗某的女儿便主动联系罗某劝说其履行义务。

 

      2010年2月6日,罗某从石某处购买方木,共计欠款334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石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16年2月向罗山法院起诉。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罗某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付清欠款。期限届满后,罗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石某于8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山法院向罗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罗某一直未履行。今天一大早,该院执行干警便赶到罗某家中准备对罗某进行拘传。但是罗某外出吃早餐不在家中。罗某的女儿了解情况后便电话联系罗某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随后,罗某跟随该院干警来到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石某协商还款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罗某的女儿又主动取出自己的存款替罗某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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